
2025年12月17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多项阶段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这意味着原本可能在年底结束的利好措施,现在又多了一整年的窗口期。对正在观望或计划购房的朋友来说,这无疑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
眼下正值年末购房季,政策延期释放了明确信号,也为市场带来一定支撑。如果你正考虑买房,不妨仔细了解这些调整。

贷款更自由:次数限制取消,额度最高100万
过去,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使用两次,不少改善型购房者因此受限。如今,这一限制已被阶段性取消。
只要结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就可以再次申请,不再受使用次数约束,一律按“第二次贷款”政策执行。
这对有换房需求的家庭尤为友好。例如,想置换学区房或升级为三居室,不必再担心额度用尽的问题。
同时,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维持不变:
在长春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
有共同借款人:最高100万元(建面)
无共同借款人:最高80万元(建面)
该标准同样延长至2026年底。按当前首套房利率测算,100万元建面贷款30年,月供约4000元出头,还款压力有所缓解。

提取更灵活:首付能用公积金,还能帮爸妈孩子买房
除了贷款优化,提取政策也进一步放宽。两项支持家庭协同购房的措施被正式延续:
第一,可用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
你和配偶在吉林省内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首付金额(以建面计价)。
第二,支持“代际互助”提取。
你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名下的新建自住住房出资——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购房均可。
全款购房: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房款(建面总价)
贷款购房: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首付款(建面对应部分)
这项安排有助于缓解年轻家庭的首付压力。尤其对于刚参加工作的群体,父母可通过自身公积金账户提供支持,实现家庭资源的有效整合。

多重叠加:绿色住宅、“好房子”、多子女家庭还有额外支持
长春的公积金政策不仅普适性增强,还体现了对特定群体和住房品质的倾斜。
如果你购买的是经认定的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或通过官方“好房子”评定的新建项目,贷款额度可上浮30%。
此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额度最高可上浮40%。
举例来说:一对夫妻在主城区购房,有共同借款人,基础额度为100万元(建面)。若属于多子女家庭且所购项目为“好房子”,理论上最高可贷140万元(建面)。需要注意的是,上浮政策不叠加,以较高者为准。
这类设计既鼓励提升居住品质,也呼应了国家对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导向。
区域有差异:主城区最受益,外围区域额度略低
需要留意的是,高额度并非覆盖全市。
政策明确限定:100万元/80万元的贷款上限仅适用于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
其他区域额度如下:
双阳区、九台区:65万元(有共借人)/50万元(无共借人)
榆树、德惠等县市:45万元/30万元
这表明政策红利更多向城市核心区域集中,可能影响不同板块的购房热度。如果你的工作和生活集中在主城区,当前是利用政策优势的较好时机。
政策组合拳,助力实现“住有所居”
从放宽贷款次数、提高额度,到支持首付提取和代际互助,长春本轮公积金政策调整形成了一套系统性支持方案。
其目标不仅是稳定市场预期,更是切实降低普通家庭的住房负担。无论你是首次置业、二胎换房,还是协助父母改善居住条件,都能从中找到适用路径。
政策不会无限期延续,但机会可以主动把握。建议及时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评估可贷额度,为下一步决策做好准备。
【特别提醒】
本稿件内容是由AI生成为算法和模型的运算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12月17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延长阶段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期限的通知》,
部分阶段性政策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长春公积金新政延长至2026年底!买房门槛再降,这些红利你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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