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正式印发《大连市2020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2020年度大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03公顷以内。其中,商服用地4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9%;工矿仓储用地30公顷,占7.4%;住宅用地140公顷(含配建保障性用房分摊用地4.43公顷),占34.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公顷,占6%;交通运输用地103公顷,占25.7%;特殊用地65公顷,占16.1%。
《计划》明确六方面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是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保障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保障房用地需求。
二是增强土地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发展用地需求,充分保障石油化工、旅游、港口建设、科技创新等项目落地。
三是进一步提升医疗、教育、“菜篮子”等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力度。围绕垃圾分类、天然气入连、养老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关系民生的设施用地。
四是以引导交通设施与各项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有机融合为原则,提高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实现率,推进重点功能区和重大基础设施周边公交停车场建设,确保满足交通运输用地需求,进一步发挥基础设施对城市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重点保障地铁4号线、5号线和大连湾海底隧道等重点交通设施用地。发挥区位优势,促进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对军队建设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需求予以保障。
六是按照严控新增、盘活用好存量建设用地的原则,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并持续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计划》明确,一方面将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为土地供应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将坚持创新驱动,积极落实新产业新业态的土地政策,土地要素由“量”的供给向“量、策”供给转变,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进展,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此外,自然资源部门应根据国家调控政策,及时分析土地供应形势,在年中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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