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内容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大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制定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明确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预售商品房价格及变动情况、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需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组织销售,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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