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市征地信息公开平台8月9日公告,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青山村2.2887公顷集体土地拟被征收,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据了解,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8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44万元/公顷,征地费用将由区财政局下拨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此外,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关于印发<金州新区征收农村集体主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大金管发[2013]18号)规定标准,由街道(镇)和村委会支付给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征收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将执行《关于老城区六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补偿标准。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