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大连讯 日前,庄河市人民法院向大连新东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陈亚东发布了限制消费令。内容显示,该院于2021年12月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吕英波申请执行的与大连新东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大连新东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大连新东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亚东,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

大连新东昌投资被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