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大连讯 日前,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连澳南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发布了限制消费令。内容显示,该院于2021年11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申请执行大连澳南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大连澳南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大连澳南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淑霞,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开发及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化工商品批发兼零售。

大连澳南房屋被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