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老旧房屋离70年产权越来越近,很多房屋拥有者会有这样的问题:会不会现在自己买的房子,等到70年之后,就不属于自己了?当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若想续约还需要交钱吗?
回答这两个问题之前,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指国家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所有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而地上的房屋产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一般房屋设计寿命在50年左右),就一直是房主的。
那么当70年产权到期了之后,怎么办?
一般来说,在土地到期后通常会有3种情况:
1、产权未到期就成危房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房屋没住到70年,但是因为外界的原因,比如城市规划要拆迁,那么你的房子就没有涉及到续费的问题,是根据国家法律进行拆迁流程及赔偿了。
2、产权到期但可以自动续期的
当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而政府也没有拆迁的打算,那么土地是自动续期的。这时你可跟着联名业主群体,根据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也是目前默认的方法,具体细节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3、产权到期但没有缴费的
当你的房屋产权到期了之后,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当然是要收回的,这个时候你就需要缴费。若是你没有缴费,那么国家就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至于你的房屋,国家也是会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4、产权到期国家根据公共利益回收
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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