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一批违法单位信息进行了公示。内容显示,大连大富塑料彩印有限公司、大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大连恒邦万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庄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因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被责令限期改正。
其中,大连大富塑料彩印有限公司自2021年2月至2023年7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4250006.20元;大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221418.4元;大连恒邦万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13年4月至2022年4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35615.15元;庄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自2010年7月至2022年4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共计28344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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